浏览:268 | 2019-12-19
凡在我公司购买产品,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,我公司按合同额赔偿全部货款!
我公司施行价格统一,从2017年起,针对所有环保工程公司、污水(净水)厂等所有客户群体,单一型号产品无论购买数量多少出厂价格都统一按批发价格,追求薄利多销政策。
很多客户反映,在购买小批量和大批量货物的时候,咨询的价格一直不稳定,给工程预算造成很大的不稳定,我厂从17年开始实行所有单一型号产品价格统一定价,都实行批发价格出厂。做到童嫂无欺。
巩义市夹津口正大给水材料厂各种产品均在武汉水处理检测中心、省疾控防御中心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检测,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,也是参与产品"国家标准"拟定起草单位之一。 我厂保持与国际大品牌公司,上市公司及国有企业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,至今保持零投诉!
上一条:含铬废水处理用果壳活性炭
下一条:阴离子聚丙烯酰胺不同分子量的用途
巩义市夹津口正大给水材料厂
联系人:孙经理 手机:13838346832 13603827630
电话:0371-69596603公安网备案号: 豫公网安备 41018102000112号
传真:0371-69596603工信部备案号:豫ICP备14030025号-1
地址:巩义市夹津口镇工业区版权所有©巩义市夹津口正大给水材料厂